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:4月3日(星期日)至5日(星期二),共3天。
调休时间: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请各位放假期间务必严格遵循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,非必要不离肥,尤其注意要避开风险地区,避免人员聚集,保护好自己和个人财产安全,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。
2022年3月31日